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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削减70%多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今日(7月22日)表示,下半年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使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70%以上。
   今日(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发布会,介绍2016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李忠首先介绍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万人计划”,遴选确定第二批“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人选,开展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
经国务院常务会研究决定取消第六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取消了319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占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52%。加快推进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工作。启动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知识更新工程中期评估。
   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加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做好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相关准备工作。启动10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开发工作,开展高技能人才待遇课题研究。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宣传工作。
  对于下一步工作安排,李忠指出,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
  下半年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使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到70%以上。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重点引才目录,指导地方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修改完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继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稳步开展新疆、西藏特培工作。
  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组织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研究制定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技能扶贫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国家基本培训包、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等政策,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和建设职业训练院试点。(江苏领航转)
2017-06-29
上半年六地最低工资平均增幅腰斩 专家:新常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1.1%,这一幅度与五年前相比几乎已“腰斩”。

专家认为,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了增速下降、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我国的劳动工资也进入了“新常态”。最低工资增长必须建立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虽然增幅与前两年相比稍微有所降低,也是合理的。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2日表示,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6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时间间隔为18.7个月,平均调增幅度为11.1%。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1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19元。此外,9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5%左右。

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趋势来看,增幅收窄的趋势十分明显,与五年前相比,增幅近乎“腰斩”。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下滑至20.2%;2013年,全国有27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仅为17%。2014年全年有19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降至14.1%。2015年共有27个省(区、市) 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约14%。

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了增速下降、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的新常态,与之相同步的,劳动工资也进入了新常态。2010年到2014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实际工资的增长率分别为8.5%、9.1%、7.3%、7.1%。2016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5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50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

这一趋势被多家机构的研究结果佐证。高盛最近发布的分析报告显示,中国今年一季度的工资增幅已从2013年的10%以上缩小到了7.3%,并且将在2017年进一步放缓至6.7%的水平。韦莱韬悦发布的《中国地区整体奖酬调研报告》称,中国企业的实际薪酬平均增幅在2011年出现峰值11.6%之后开始放缓,从2012年的9.6%下降至2015年的8.8%。预计2016年中国企业的预期薪酬增幅将进一步降至8.5%。

“中国经济增速下降,企业经营压力增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也会随之下调,这是必然的情况。”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表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对于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而言,经营状况并不乐观,如果职工工资过高地增长,企业肯定难以承受。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韩巍认为,经济放缓不利于工资增长。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增速减缓,必然对工资增速产生影响。2011年到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与改革开放以来的其他年份相比已经明显下降。与此同时,工资增长率明显下滑,这一趋势还将继续。

在此背景下,若最低工资调整过快,可能带来负面影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每年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对农民工等群体的工资有一种牵引上调的作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会使低端劳动力成本上升,对于低端劳动力占比高的中小企业,用工成本会上升很多,产生很大的冲击力。不仅如此,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个人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之后,社保、公积金等最低计算基数也要相应调整,企业的负担会增加,利润空间也会被进一步压缩。

韩巍认为,应发挥市场在职工工资决定和调整方面的决定性作用,要进一步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决定中的作用。同时,要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机制。“最低工资制度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需要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和幅度进行更加审慎的判断。”

韩巍建议,通过科学测算评估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情况,确定兼顾劳动者工资权益和企业人工成本压力的标准。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体制机制,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中的三方对话。(江苏领航转)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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