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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启引才“集团作战”模式 境内外高层次人才集体签约
来自清华大学、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巴黎第十一大学、澳门大学等境内外大学的80多名博士作为高层次人才代表2018年5月14日与江西省各大学、科研院所、企业签约。
当日,江西省召开“省市人才政策集中发布会”,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携各地市、各大学集中发布人才新政,开启引才“集团作战”模式。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忠介绍说,2017年11月,该省举全省之力启动实施了高层次人才“双千计划”。预计5年投入经费20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对人才的资助最高达300万元,对团队的资助最高达800万元。
据介绍,来自19个国家(地区)和中国国内27个省份的1698名高端人才和团队申报了江西省首批引进类“双千计划”项目评选。经审核,840名高端人才和68个高端人才团队进入评审环节。
江西省人社厅副厅长刘克琦当日表示,在引进外国人才方面,启动实施“双千计划”外专项目,对入选的外国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至300万元的项目资助。该省积极畅通来华签证渠道,对在当地工作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可办理或变更为R字签证(人才签证),签证有效期可延长至5年或10年,可多次入境,每次可停留180天。
此外,本人愿意在赣定居的,经外国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由警方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来赣外国人才配偶及子女,可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就学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和优质服务。
江西全省2018年征集引进博士以上人才需求岗位达3277个,分布在192家企事业单位。用人机构提供了有竞争力的薪酬和待遇,以华东交通大学为例,部分岗位年薪达160万元,颇有“含金量”。(江苏领航转)
中国新闻网
2018-05-15

2050年全球养老金缺口高达400万亿,或成定时炸弹
各国政府承诺的养老金能否兑现?根据世界经济论坛(WEF)的一项分析,全球8个主要经济体2015年养老金储蓄缺口已经超过70万亿美元。
世界经济论坛还表示,养老金赤字正以每24小时28亿美元的速度增长,假如没有采取遏制措施,到2050年,赤字将高达400万亿美元,相当于目前全球经济规模的5倍左右。这项分析所包含的全球8个主要经济体依次为: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日本、印度、中国、英国和美国。
与社会保障计划最初建立起来的环境相比,当前的工作和退休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人均寿命以每十年增加3岁的速度增长,而老年人的寿命也越来越长。由于大多数经济体规定的退休年龄基本没有变化,这意味着在没有储蓄金保证的情况下,退休后不工作的时间在延长。
现在,这个问题经过几代人的演化变得越来越严重。从2017年到2050年,全球退休人员的数量预计将从15亿增加到21亿,而每个退休人员对应的在职人员数量预计将从8人减少到4人。
世界经济论坛已明确表示,当前形势已经开始变得严峻,并将这一现状比作“金融气候变化”。该论坛金融和基础设施系统负责人迈克尔·德雷克斯勒(Michael Drexler)曾指出,人均寿命的延长和由此而导致的人口老龄化会带来像“气候变化”一般的财政问题。
就像气候变化一样,这种养老金储蓄缺口的早期迹象可能会暂时被堵住,但随着时间推移,一旦在中后期处理不当,或将出现压倒性的负面影响。
未来防护
尽管各国当前都在实施提高退休年限等各种制度改革,并略见成效。但最终还是必须要有资金来堵上这个缺口。社会保障项目将需要通过削减福利、增加税收或者调整政府预算等方式来弥补即将出现的资金缺口。特别是在美国,社会保障信托基金预计将在2034年耗尽,届时将需要充足的资金来支付社会福利。(江苏领航转)
财经频道
2018-05-14

新政显效:“新一线城市”人才流入率远超一线城市
“新一线城市”人才虹吸效应显现
以西安、南京、成都等为代表的新一线城市近日全面入局人才抢夺战,在“送钱”“送房”“送户口”上门槛之低、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钱”“房”方面,长沙宣布对本硕博毕业生给予0.6万至10万元不等的租房、生活和购房补贴。南京宣布高层次人才将按不同规定享有申购120平方米以上住房、170万至300万购房补贴等安居方式。
落户方面,继西安在校大学生凭借学生证、身份证即可在线落户后,山东的“零门槛”让人才争夺硝烟更加浓烈:人才落户不再受就业年限、社保年限、单位性质、居住场所限制,省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子女落户限制全面取消。
引人还要留人。成都更是针对“蓉漂”人才出台个人纳税额优惠、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事实上,去年下半年以来,“新一线”城市陆续出台的人才新政已经显现出较强的“引力场”效果。BOSS直聘近日发布的《2018一季度人才吸引力报告》显示,2018年一季度,一线城市依然面临人才净流出,人才净流出率为0.28%,与之相比,新一线城市人才流入率为1.07%,较2016年增长3.2%。
猎聘发布的《2018Q1中高端人才薪酬与流动大数据报告》显示,在全国人才净流入率排名最高的15个城市中,前四名依次为杭州、长沙、成都和武汉,人才净流入率分别为13.60%、10.24%、10.19%、9.79%。相比之下,一线城市的排名相对靠后。智联招聘发布《2018年春季白领跳槽指数调研报告》显示,2018年跳槽时,有33.2%的白领选择成都、杭州等“新一线城市”,超越传统一线城市的32.7%。
“‘新一线城市’的人才争夺对于其他城市会产生‘虹吸现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王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新一线城市’转型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新行业、新产业以及相关的高薪岗位。”在瑞元投资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白睿看来,“新一线城市”的人才争夺,将对同级别城市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使当地政策实施更加具有区域聚集效应。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程杰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大城市经济发展已经进入转型升级关键阶段,谁能够在转型升级中抢占先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人才储备和人力资本积累。“目前很多城市人口规模不足以为其城市规划目标提供必要的支撑,因而在人才争夺战中更为活跃。”
程杰还表示,人才争夺战是经济发展阶段转变的必然结果,将会是一个常态。“人才有序流动根本上要依靠市场竞争机制,至于户口、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和福利应该具有普惠性,不能仅仅作为人才战略的政策工具。”(江苏领航转)
中国新闻网
2018-05-11

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职业技能培训是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缓解技能人才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提高就业质量的根本举措,是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要求,现就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制造强国建设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促进普惠均等。针对城乡全体劳动者,推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普惠性、均等化,注重服务终身,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培训效益和群众满意度。
坚持需求导向。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瞄准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加强对就业创业重点群体的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成功率,着力缓解劳动者素质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的问题。
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
坚持统筹推进。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素质培养,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工作,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技能振兴与发展。
(三)目标任务。
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大规模开展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力争2020年后基本满足劳动者培训需要,努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
二、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四)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完善从劳动预备开始,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全过程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为主要形式,构建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载体多元、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五)围绕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持续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行动,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工作能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将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配合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实施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即将退役的军人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对退役军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面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和残疾人,开展技能脱贫攻坚行动,实施“雨露计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以顺利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明确企业培训主体地位,完善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并积极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降低企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成本,提高企业积极性。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规划,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大幅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通过校企合作方式,进行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健全校企合作制度,探索推进产教融合试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紧密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求,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对重点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通过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以及技术研修攻关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更多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人员参加创业创新培训。以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和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群体为重点,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健全以政策支持、项目评定、孵化实训、科技金融、创业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业创新支持体系,将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的“试创业”实践活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作用,开展集智创新、技术攻关、技能研修、技艺传承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做好创新成果总结命名推广工作,加大对劳动者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工匠精神和职业素质培育。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完善激励机制,增强劳动者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提高劳动者践行工匠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广泛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职业培训全过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体制机制改革
(十)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发展机制。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为社会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促进评价结果有机衔接。健全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评价质量的监管。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国家和行业竞赛为主体、国内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大力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拓展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对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培训机构目录、鉴定评价机构目录、职业资格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以培训合格率、就业创业成功率为重点的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结合国家“金保工程”二期,建立基于互联网的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技能培训和鉴定评价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信息与就业、社会保障信息联通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立技能提升多渠道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不唯学历和资历,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推动技术工人享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鼓励凭技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落实技能人才积分落户、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参与职称评审、学习进修等政策。支持用人单位对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其待遇。完善以国家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公务员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十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咨询服务,引导培训机构按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设立培训项目,引导劳动者按需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推进培训内容和方式创新,鼓励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培训,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信息网络技术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紧跟新技术、新职业发展变化,建立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职业标准开发工作。建立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发展。支持弹性学习,建立学习成果积累和转换制度,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沟通衔接。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和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条件自主招用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大力开展校长等管理人员培训和师资培训。发挥院校、行业企业作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提高教材质量,规范教材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建成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技能交流传承基地。加强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技能实训和创业实训网络。对接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加强竞赛集训基地建设,提升我国职业技能竞赛整体水平和青年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参与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技能合作与交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把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大力组织实施,推进政策落实。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单位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做好公共财政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合理调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结构,保障培训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各项补贴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使用效益。完善经费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依法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监督,防止骗取、挪用,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新职业研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多渠道筹集经费。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就业补助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社会捐助赞助、劳动者个人缴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职业教育的捐赠,依照税法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鼓励社会捐助、赞助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积极开展技能展示交流,组织开展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技能中国行等活动,宣传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技艺传承等成果,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吸引力。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江苏领航转)
国务院
2018年5月3日
2018-05-10

南京“区管院用”解决基层用人难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夏海鸣对刚刚出台的《南京市2018~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进行了解读。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多措并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采用“区管院用”等多种办法吸引和留住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切实解决基层用人难题。
《规划》明确,到2020年,南京市建成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1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592个,基本建成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到2020年,该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市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5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数不少于5人,力争每个家庭有1名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夏海鸣介绍,该市力推基层医务人员“区管院用”,将区域内新招聘的医学生人事关系集中到具备资质的区级卫生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在区级医院岗位培训后,由区级卫生部门按照竞聘上岗、积分选岗、双向选择等方式,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人员招聘上,南京市降低开考的比例和门槛,实施“区管院用”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办法,通过医联体、项目聘用、任务借用、人才租赁等方式,促进基层卫生人才合理流动。同时,还将30%的专家号提前向家庭医生开放。
目前,南京市拥有全科医生1871人,全科医生团队851个,232万名居民签约享有家庭医生服务。南京市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以收取适当费用,费用可在家庭医生全科服务团队进行分配,不纳入绩效计算。(江苏领航转)
健康报
2018-05-09

税延养老险怎么保?长期利率保证、终身领取
根据相关部门安排,2018年5月1日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落地。为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规范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开发设计,5月7日,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社部、税务总局,制定并发布《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类型及收益,参保及退保条件等保险企业和居民关心的问题,一一给出“定心丸”。
产品有长期利率保证、终身领取,账户透明随时可查询
《指引》明确,税延养老保险覆盖参保人自交费参保之日起的整个生命周期,长达几十年,不是一个简单的短期投资行为,要充分体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资金管理优势,帮助参保人有效应对长寿风险,产品设计必须秉持四个原则:
一是收益稳健。以固定收益和保底收益为主,领取期按照参保人选择的领取方式提供长期利率保证的养老年金。
二是长期锁定。除了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及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等财税政策允许的条件外,参保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积累的资金在其个人账户中是长期锁定的、不能提前支取的。
三是终身领取。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约定的领取年龄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其按月或按年给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
四是精算平衡。是指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精算原理和监管规定,科学合理确定不同领取方式下养老年金的领取金额,确保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得到切实履行。
《指引》明确,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模式,账户内提供多种产品选择,每个参保人个人账户中所交保费、费用收取、投资收益、资金总额、养老金领取情况等均是清晰透明,可随时查询的。
由于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定位应是准公共产品,因此,在产品费用水平上要体现让利于民原则,同时,也要兼顾商业可持续。
三类四款产品,缴费方式和领取方式可选择
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哪些产品类型?
按照积累期养老资金收益类型的不同,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包括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三类四款产品。一是收益确定型产品(A类),指在积累期提供确定收益率(年复利)的产品;二是收益保底型产品(B类),指在积累期提供保底收益率(年复利),同时可根据投资情况提供额外收益的产品,可细分为每月结算收益的产品(B1款)和每季度结算收益的产品(B2款);三是收益浮动型产品(C类),指在积累期按照实际投资情况结算收益的产品。
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符合相关规定的个人,均可参保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可选择月交或年交两种缴费方式。领取期限不少于15年,并确定相应的养老年金领取金额。领取方式分为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15(或20)年月领(或年领)。
保障功能比普通年金产品更全面,可在不同公司间自由转换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与市场现有养老年金保险产品相比有哪些区别?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除了具有养老金产品的支付年金功能,还提供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保险责任。具体是指,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60岁前)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除给付其个人账户内积累的养老金外,还额外赠送相当于账户价值5%的全残或身故保险金,这是目前市场上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所不具备的,实际上也是产品设计上的让利体现。
《指引》还明确了各类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可收取的费用项目和收费水平上限,要求保险公司向参保人明示收费情况,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与市场同类保险产品相比,税延保险产品收费项目较少、收费水平较低。
为了鼓励市场良性竞争,提高参保人对养老资金配置的灵活性,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给予了参保人产品选择权和产品转换权。参保人选择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后,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不仅可以在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类型产品间转换,还可以转到其他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按照参保人转出的产品账户价值按比例收取一定的费用。
补充: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是什么
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江苏领航转)
中国经济网
2018-05-08